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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实验小学E楼橱柜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2023/8/23 16:32:00

启东实验小学E楼橱柜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实验小学E楼橱柜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要求

单位

数量

1

教室图书柜

1、书柜规格:1200mm*400mm*1600mm

2、材料种类、规格:18厚杉木心免漆板

3、具体做法及样式参原有书柜,见附件六

4、备注:现场制作安装(指供应商将原始板材运至学校,现场进行材料裁切、刨光、拼接、压制、贴面等加工制作安装。)

33

2

教室储藏柜

1、储藏柜规格:1660mm*400mm*1820mm
  2、材料种类、规格:18厚杉木心免漆板
  3、具体做法及样式参原有储藏柜,见附件六

4、备注:现场制作安装(指供应商将原始板材运至学校,现场进行材料裁切、刨光、拼接、压制、贴面等加工制作安装。)

33

3

教室储藏室木条

1、木条规格:4500mm*50mm
  2、材料种类、规格:18厚杉木心免漆板
  3、固定于墙面用于安装挂勾

33

4

原有旧橱柜清理

储藏室原有旧橱柜拆除且清运

33

5

其他零星内容

安装柜子过程中如碰到空调等无法安装需对空调进行移位(包含所有发生的工作内容)

1

备注:1.柜体板材均采用E0级杉木心免漆板,整体甲醛释放量符合GB18580-2017标准要求;

2.免漆板推荐品牌“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五金件推荐品牌“坚朗、汇泰龙、顶固”。

3.项目中的推荐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14日17时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33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制作、运输、分发、上楼、安装、保险、装卸、配件、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 70%计取招标代理报酬),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720号

采购联系人:范海荣

联系电话:0513-83313401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北三楼

联系人:黄俊

联系电话:0513-83310661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询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382909:00-09:30送至启东实验小学行政楼4楼小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82909:30

本询价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此费用。

5、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银行汇票或转账)。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且无不良履约行为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 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四、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从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

2、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一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所有货物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1小时响应,1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学校通知后1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或学校)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五、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实验小学指定的位置交货、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完成货物制作、安装。

七、约定事项:

1、主要材料进场后由学校组织进行初验,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制作。制作安装完成后由学校委托启东市市监局进行抽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合格后按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运输、人工、材料检测等各种不可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完成供货和安装,根据招标文件出具该批次产品的所有检测报告,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付至合同价的 90%,余款在服务期(一年) 满且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不计利息)。

十、授予合同

1.中标(成交)通知

采购人将在“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①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②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关处理。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江苏省启东实验小学                                       

202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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